自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内(以购物小票/发票时间为准),如商品及包装保持三江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,我们可提供换货服务。
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换货:
1、任何非由三江超市出售的商品;
2、任何已使用过的商品,但有质量问题除外;
3、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;
4、任何在二次售卖中,影响他人卫生的(如:内衣、化妆品);
根据三江购物现行的《顾客退换货规范》执行,用户凭《三江网上购物订货明细单》和购物小票/发票,直接到服务台办理换货,多退少补,多的直接以现金的形式退还给顾客(银行卡支付的用户退还到银行卡中),少的则以现金、IC卡、刷银行卡等方式补足,顾客需签字确认。